國際公約禁用的12種有機污染物
瀏覽次數: 342 發布時間:2017-07-04 15:11:21 發布人:editor
2001年5月22日,包括中國在內的90個國家的環境部長在斯德哥爾摩簽署一項公約,決定禁止或限制使用12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其中8種是有機氯殺蟲劑:艾氏劑、氯丹、狄氏劑、異狄氏劑、七氯、滅蟻靈、毒殺芬、滴滴涕。
以上8種有機氯殺蟲劑中的前7種將在公約正式生效(至少50個國家批準)時停止生產和使用,只有滴滴涕,被允許在大約25個國家,絕大多數是非洲貧困的熱帶國家繼續使用。
二種工業化學品:六氯苯、多氯聯苯。
二種由燃燒和工業加工帶來的副產品,都屬于二惡英類物質:多氯二苯并二惡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它們有多種異構體,其中四氯化物質性最強。二惡英不但是劇毒物質,而且致癌。
這些有機污染物能夠沿著食物鏈傳播,在動物體內的脂肪中聚集。它們還會引起過敏、先天缺陷、癌癥、免疫系統和生殖器官受損。它們都屬于環境激素,即使濃度極小,也會影響人類的內分泌系統。這些污染已經在土壤和水中長期存在,不僅生物降解,而且流動性很強,能夠傳播到世界各地,包括南極和北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