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通知
瀏覽次數: 342 發布時間:2017-10-25 14:27:48 發布人:editor
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通知
魯安監發〔2017〕124號
各市安監局,有關企業:
為加強精細化工企業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風險辯識和管控,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防范事故,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7〕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意義
我省精細化工企業數量眾多,隨著化工產業的快速發展和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不斷增強,生產工藝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新工藝、新裝置和新產品大量涌現。由于部分企業和研發單位對這些新變化可能引發的新風險認識不足,對反應風險形成機理和核心安全參數研究不系統、不透徹,風險辨識不到位,極易造成配套的安全和工程技術管控措施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并由此引發災難性的生產安全事故。今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化工較大事故8起,其中有4起發生在精細化工企業,其中精細化工生產中反應失控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各市及有關企業在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過程中要以問題導向為原則,深刻吸取同類事故教訓,提高對開展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重要性的認識,要通過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準確識別和掌握反應系統存在的各種危害,確定反應工藝危險度和風險等級,系統編制工藝物質、工藝技術、工藝設備等安全信息,改進安全設施設計,完善風險控制措施,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二、扎實有序推進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
(一)全面摸清底數。各市要根據《指導意見》確定的評估范圍和內容,對轄區內現有精細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和在役裝置進行全面排查,查明工藝技術來源和安全論證情況,了解安全生產現狀和工藝技術水平,建立檔案和“一企一冊”,并組織企業認真填報《精細化工企業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根據全面排查情況,確定本轄區需要開展反應風險評估的企業名單。
(二)組織示范試點。各市要根據本地區實際,科學制訂工作方案,選取有代表性的危險性較大的2-3家精細化工企業,組織風險評估技術實力強的機構開展反應風險評估試點示范,及時總結經驗,指導和督促轄區內精細化工企業全面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積極跟蹤評估結論,掌握并研判本地區精細化工企業的風險情況,采取有針對性措施整體推進。
(三)分階段完成評估工作。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金屬有機物合成反應的間歇和半間歇反應的企業,曾因反應工藝問題發生過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具有國內首次使用的新工藝、新配方投入工業化生產的,以及國外首次引進新工藝的企業,務必于2018年年底前組織完成反應風險評估工作。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導意見》規定納入評估范圍的所有企業的評估工作。從2020年開始,凡列入評估范圍,但未進行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不得投入運行。
三、強化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運用,完善風險管控措施
(一)各市要高度重視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的運用,督促有關企業進一步完善工藝路線和工藝控制,不斷提高精細化工安全風險防控能力;督促相關設計單位和評價單位切實履行安全責任,依據評估結果進一步識別和分析原設計和評價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改進和提高設計方案和評價報告的質量。
(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涉及列入《指導意見》評估范圍的新、改、擴建精細化工裝置,有關企業應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前,完成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合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開展工藝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對已經完成安全條件審查的建設項目,應在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前補充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已完成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建設項目,應在試生產前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保證各項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三)相關在役裝置要根據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補充和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時審查和修訂操作規程,確保滿足反應工藝安全要求。對于反應工藝危險度被確定為4級和5級的工藝過程,要優先開展工藝優化或改變工藝方法降低風險;要配置自動控制系統,對主要反應參數進行集中監控及自動調節;要設置偏離正常值的報警和聯鎖控制,設置爆破片和安全閥等泄放設施,設置緊急切斷、緊急終止反應、緊急冷卻等控制設施;要進行保護層分析確定安全儀表的安全完整性等級,并依據要求配置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對于反應工藝危險度達到5級并要實施產業化的項目,在設計時,應設置在防爆墻隔離的獨立空間中,并設置完善的超壓泄爆設施,實現全面自控,除裝置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中對于進入隔離區有明確規定的,反應過程中操作人員不應進入所限制的空間內。
四、確保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質量
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機構應具備必要的風險識別、反應熱安全、安全控制技術的團隊和實驗能力,從而保證測試、評估的準確可靠。有關企業要優先選用具備反應熱安全等實驗檢測手段、通過CNAS實驗室認可的機構開展評估工作;評估工作完成后聘請專家對反應風險評估報告進行評審,重點審查是否準確識別和掌握反應系統存在的各種危害,尤其是異常、極端工況下的危險后果,以及針對危險評估結果提出的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滿足要求,確保反應風險評估工作質量。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積極培育具備條件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機構,鼓勵具備條件的有關科研單位提供技術服務支持,加強技術人才隊伍培養,配備完善實驗測試設施,規范服務工作,提高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能力和質量。
各市要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轄區內各縣(市、區)安監局及有關企業,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將本地區開展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情況和《納入評估范圍內的精細化工生產企業(單位)匯總表》(見附件2)報省安監局危化處。聯系人:盧葉峰、喬孟。聯系電話:0531-81792295。電子郵箱:whc805@163.com。
附件:1.精細化工生產企業(單位)反應安全風險狀況調查表
2.納入評估范圍內的精細化工生產企業(單位)匯總表
山東省安監局
2017年10月12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
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管三〔201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加強精細化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提高企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現就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意義
精細化工生產中反應失控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開展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對于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意義重大。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也是企業獲取安全生產信息,實施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必然要求。當前精細化工生產多以間歇和半間歇操作為主,工藝復雜多變,自動化控制水平低,現場操作人員多,部分企業對反應安全風險認識不足,對工藝控制要點不掌握或認識不科學,容易因反應失控導致火災、爆炸、中毒事故,造成群死群傷。通過開展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確定反應工藝危險度,以此改進安全設施設計,完善風險控制措施,能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防范事故發生。
二、準確把握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范圍和內容
(一)企業中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金屬有機物合成反應(包括格氏反應)的間歇和半間歇反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1.國內首次使用的新工藝、新配方投入工業化生產的以及國外首次引進的新工藝且未進行過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
2.現有的工藝路線、工藝參數或裝置能力發生變更,且沒有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的;
3.因反應工藝問題,發生過生產安全事故的。
(二)精細化工生產的主要安全風險來自于工藝反應的熱風險。開展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要根據《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導則(試行)》(見附件)的要求,對反應中涉及的原料、中間物料、產品等化學品進行熱穩定測試,對化學反應過程開展熱力學和動力學分析。根據反應熱、絕熱溫升等參數評估反應的危險等級,根據最大反應速率到達時間等參數評估反應失控的可能性,結合相關反應溫度參數進行多因素危險度評估,確定反應工藝危險度等級。根據反應工藝危險度等級,明確安全操作條件,從工藝設計、儀表控制、報警與緊急干預(安全儀表系統)、物料釋放后的收集與保護,廠區和周邊區域的應急響應等方面提出有關安全風險防控建議。
三、強化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運用,完善風險管控措施
(一)涉及的反應工藝危險度被確定為2級及以上的,要根據危險度等級和評估建議,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和安全儀表系統;反應工藝危險度被確定為4級及以上的,在全面開展過程危險分析(如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如保護層分析)確定安全儀表的安全完整性等級,并依據要求配置安全儀表系統;對于反應工藝危險度被確定為5級的,相關裝置應設置在由防爆墻隔離的獨立空間中,并設計超壓泄爆設施,反應過程中操作人員不應進入隔離區域。企業要優先通過開展工藝優化或改變工藝路線降低安全風險。
(二)企業要把反應安全風險評估作為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新建項目要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開展工藝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保證各項安全控制措施落實到位;相關在役裝置要根據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補充和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時審查和修訂操作規程。
(三)企業要保證設備設施滿足反應工藝安全要求,根據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情況,建立關鍵設備設施清單,定期開展檢查、維護和維修,要確保泄放、冷卻、降溫等設施和安全儀表等系統的完好、可用。要開展有針對性的崗位操作培訓,保證崗位操作人員熟練掌握本崗位反應安全風險,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不斷提升操作技能。要根據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制定崗位應急處置方案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強化定期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各有關企業要高度重視,聘請具備相關專業能力的機構組織開展評估。企業要加大對工藝反應測試分析條件的投入,培育專業工程技術人員,逐步形成自身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能力。
(二)有關企業要確保列入評估范圍的新建裝置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前,完成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對相關在役裝置要制定計劃逐步開展,根據評估結果完善風險控制措施,努力降低安全風險。從2020年開始,凡列入評估范圍,但未進行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不得投入運行。
(三)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指導和督促相關企業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積極跟蹤評估結論,掌握并研判本地區有關企業的風險情況。積極培育具備條件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機構,鼓勵具備條件的有關科研單位提供技術服務支持,加強技術人才隊伍培養,配備完善實驗測試設施,規范服務工作,提高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能力和質量。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及時將本指導意見精神傳達至本轄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企業。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7年1月5日
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導則(試行)
1 范圍
本導則給出了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的評估方法、評估流程、評估標準指南,并給出了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示例。
本導則適用于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的評估。精細化工生產的主要安全風險來自工藝反應的熱風險。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就是對反應的熱風險進行評估。
2 術語和定義
失控反應體系的最壞情形為絕熱條件。在絕熱條件下,失控反應到達最大反應速率所需要的時間,稱為失控反應最大反應速率到達時間,可以通俗地理解為致爆時間。TMRad是溫度的函數,是一個時間衡量尺度,用于評估失控反應最壞情形發生的可能性,是人為控制最壞情形發生所擁有的時間長短。
2.2 絕熱溫升ΔTad
在冷卻失效等失控條件下,體系不能進行能量交換,放熱反應放出的熱量,全部用來升高反應體系的溫度,是反應失控可能達到的最壞情形。
對于失控體系,反應物完全轉化時所放出的熱量導致物料溫度的升高,稱為絕熱溫升。絕熱溫升與反應的放熱量成正比,對于放熱反應來說,反應的放熱量越大,絕熱溫升越高,導致的后果越嚴重。絕熱溫升是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重要參數,是評估體系失控的極限情況,可以評估失控體系可能導致的嚴重程度。
2.3 工藝溫度Tp
目標工藝操作溫度,也是反應過程中冷卻失效時的初始溫度。
冷卻失效時,如果反應體系同時存在物料最大量累積和物料具有最差穩定性的情況,在考慮控制措施和解決方案時,必須充分考慮反應過程中冷卻失效時的初始溫度,安全地確定工藝操作溫度。
2.4 技術最高溫度MTT
技術最高溫度可以按照常壓體系和密閉體系兩種方式考慮。
對于常壓反應體系來說,技術最高溫度為反應體系溶劑或混合物料的沸點;對于密封體系而言,技術最高溫度為反應容器最大允許壓力時所對應的溫度。
2.5 失控體系能達到的最高溫度MTSR
當放熱化學反應處于冷卻失效、熱交換失控的情況下,由于反應體系存在熱量累積,整個體系在一個近似絕熱的情況下發生溫度升高。在物料累積最大時,體系能夠達到的最高溫度稱為失控體系能達到的最高溫度。MTSR與反應物料的累積程度相關,反應物料的累積程度越大,反應發生失控后,體系能達到的最高溫度MTSR越高。
2.6 精細化工產品
原化學工業部對精細化工產品分為:農藥、染料、涂料(包括油漆和油墨)、顏料、試劑和高純物、信息用化學品(包括感光材料、磁性材料等能接受電磁波的化學品)、食品和飼料添加劑、粘合劑、催化劑和各種助劑、化工系統生產的化學藥品(原料藥)和日用化學品、高分子聚合物中的功能高分子材料(包括功能膜、偏光材料等)等11個大類。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生產精細化工產品的企業中反應安全風險較大的有:化學農藥、化學制藥、有機合成染料、化學品試劑、催化劑以及其他專業化學品制造企業。
3 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3.1 工藝信息
工藝信息包括特定工藝路線的工藝技術信息,例如:物料特性、物料配比、反應溫度控制范圍、壓力控制范圍、反應時間、加料方式與加料速度等工藝操作條件,并包含必要的定性和定量控制分析方法。
3.2 實驗測試儀器
反應安全風險評估需要的設備種類較多,除了閃點測試儀、爆炸極限測試儀等常規測試儀以外,必要的設備還包括差熱掃描量熱儀、熱穩定性篩選量熱儀、絕熱加速度量熱儀、高性能絕熱加速度量熱儀、微量熱儀、常壓反應量熱儀、高壓反應量熱儀、最小點火能測試儀等;配備水分測試儀、液相色譜儀、氣相色譜儀等分析儀器設備;具備動力學研究手段和技術能力。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設備。
3.3 實驗能力
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單位需要具備必要的工藝技術、工程技術、熱安全和熱動力學技術團隊和實驗能力,具備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實驗室(CNAS認可實驗室)資質,保證相關設備和測試方法及時得到校驗和比對,保證測試數據的準確性。
4.1 單因素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依據反應熱、失控體系絕熱溫升、最大反應速率到達時間進行單因素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4.2 混合疊加因素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以最大反應速率到達時間作為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失控體系絕熱溫升作為風險導致的嚴重程度,進行混合疊加因素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4.3 反應工藝危險度評估
依據四個溫度參數(即工藝溫度、技術最高溫度、最大反應速率到達時間為24小時對應的溫度,以及失控體系能達到的最高溫度)進行反應工藝危險度評估。
對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進行定性或半定量的評估,針對存在的風險,要建立相應的控制措施。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具有多目標、多屬性的特點,單一的評估方法不能全面反映化學工藝的特征和危險程度,因此,應根據不同的評估對象,進行多樣化的評估。
5 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流程
對所需評估的物料進行熱穩定性測試,獲取熱穩定性評估所需要的技術數據。主要數據包括物料熱分解起始分解溫度、分解熱、絕熱條件下最大反應速率到達時間為24小時對應的溫度。對比工藝溫度和物料穩定性溫度,如果工藝溫度大于絕熱條件下最大反應速率到達時間為24小時對應的溫度,物料在工藝條件下不穩定,需要優化已有工藝條件,或者采取一定的技術控制措施,保證物料在工藝過程中的安全和穩定。根據物質分解放出的熱量大小,對物料潛在的燃爆危險性進行評估,分析分解導致的危險性情況,對物料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避免受熱或超溫,引發危險事故的發生提出要求。
5.2 目標反應安全風險發生可能性和導致的嚴重程度評估
實驗測試獲取反應過程絕熱溫升、體系熱失控情況下工藝反應可能達到的最高溫度,以及失控體系達到最高溫度對應的最大反應速率到達時間等數據。考慮工藝過程的熱累積度為100%,利用失控體系絕熱溫升,按照分級標準,對失控反應可能導致的嚴重程度進行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利用最大反應速率到達時間,對失控反應觸發二次分解反應的可能性進行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綜合失控體系絕熱溫升和最大反應速率到達時間,對失控反應進行復合疊加因素的矩陣評估,判定失控過程風險可接受程度。如果為可接受風險,說明工藝潛在的熱危險性是可以接受的;如果為有條件接受風險,則需要采取一定的技術控制措施,降低反應安全風險等級;如果為不可接受風險,說明常規的技術控制措施不能奏效,已有工藝不具備工程放大條件,需要重新進行工藝研究、工藝優化或工藝設計,保障化工過程的安全。